怀孕多久做超声波检查?
怀孕后首次超声波检查通常在6-8周进行,后续根据孕周和医生建议安排不同检查项目。

孕早期6-8周的超声波检查主要用于确认宫内妊娠、胚胎数量及胎心搏动情况。经阴道超声能更早观察到孕囊结构,腹部超声需膀胱充盈后检查。孕11-13周需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,这是早期筛查染色体异常的重要指标。孕18-24周需完成系统超声筛查,此时胎儿器官发育完善可排查结构畸形。孕晚期28-32周通过超声评估胎儿生长指标和羊水量,36周后侧重胎位和胎盘成熟度检查。高危妊娠如双胎、妊娠期糖尿病等情况需增加检查频次,由产科医生制定个体化方案。
超声波检查是安全无创的影像学手段,但应避免非医学需要的频繁检查。孕妇检查前无须空腹,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暴露腹部。检查过程中耦合剂可能带来轻微凉感,检查后及时擦净即可。若检查发现异常指标需配合医生进行后续诊断,不可自行解读报告结果。孕期除规范产检外,需保持均衡营养摄入和适度运动,避免接触电离辐射和有毒物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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